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內容列入班子成員年度學習計劃,嚴格落實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加強培訓學習,提高法治意識。認真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制,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黨工委專項研究部署,實施重大決策、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等法治建設職能。
二、強化隊伍建設,推動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為進一步規范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上半年后塍街道開展了兩輪政府購買服務協議集中清理整頓工作,通過清理整頓,進一步厘清行政執法與服務保障的職責界限,規范政府購買服務協議的簽訂,杜絕行政執法權外包現象。嚴格落實綜合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現行政執法信息及時準確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執法人員參加法制培訓,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內練素質,外樹形象,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大治理力度,積極主動為群眾排憂解難,真正做到執法為民。開展執法人員清理工作,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目前,后塍街道共有執法人員8名,執法輔助人員18名。
三、組織學法活動,扎實開展普法宣傳教育
利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4·8司法日”、“4·15國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通過宣講、培訓、法律早市等多種形式和電子屏、宣傳橫幅、法潤民生微信群等多種線上、線下宣傳平臺,宣傳憲法、民法典,預防非法集資、防范金融風險等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增強法治的影響力和滲透力。大力實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形成一支由77名“法律明白人”組成的普法工作隊伍,充分發揮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在宣傳政策法規、引導法律服務、化解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理中的示范引領作用,推動村、社區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濃厚氛圍,不斷增強廣大村(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聚焦基層治理,著力提升調解工作成效
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進網格,最大限度地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延伸覆蓋,保障“網格+普法”模式的運行。推進“商鋪議事聯盟”、“議事庭院”等基層民主法治項目,深入開展基層依法治理,袁家橋村“‘民生茶館’潤民心”項目喜獲全市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優秀項目。規范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成立后塍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并將各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重新調整到位。2022年上半年街道各級各類調委會共計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241次,化解糾紛75件。充分發揮家事調解專長,積極推動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干預在早,化解在小,分別在塍德社區、塍豐社區推進標準化家事調解社區工作室建設,發揮人民調解在構建和諧家庭關系、推進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強調解工作隊伍力量建設,建立調解員與網格員兼任制度,提升網格員參與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的積極性和專業性,就地化解矛盾,街道以轄區內各村(社區)網格為底數,從中遴選一名以上兼職調解員,再次充實基層調解隊伍的力量。
五、存在的不足
2022年上半年以來,街道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上級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專業人員欠缺,街道綜合執法局目前執法人員均為城管條線下沉,對于住建、教育、市場監管等專業領域執法存在一定難度,且法制方面人才缺乏;二是因人員配備、硬件、場所等條件限制,目前街道司法所標準化建設存在缺陷,無法滿足上級標準要求;三是法治建設工作繁重,協調工作多,而街道法治機構工作力量有限,工作質量還有待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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