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管理委員會擬對以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擬作出審批決定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從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
安環局聯系電話:0512-58323803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相關規定,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
序號 |
項目 |
建設 |
建設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
1 |
擴建年處理濕污泥1 萬噸及干污泥 2 萬噸項目(重新報批) |
張家港保稅區長江東路 608號 |
張家港保稅區貝杰特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大環境規劃設計研究院(江蘇)有限公司 |
原項目于2026年2月取得環評批復(張保審批〔2026〕15號),目前已建成、尚未驗收,試運行過程中發現原環評中干污泥處理工藝不能滿足現行環保要求,因此將干污泥工藝進行了調整,干污泥由原環評篩分、破碎調整為篩分、破碎、干化,處理規模不發生變化。 |
(1)廢水:無新增廢水排放。 (2)廢氣:污泥給料、輸送、干化廢氣隨熱煙氣一起進入長源熱電現有煙氣尾氣治理設施(SCR+布袋除塵+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處理后排放;干污泥篩分、粉碎廢氣經移動式布袋除塵裝置+強成品庫密閉+噴灑除臭劑后無組織排放;污泥運輸、裝卸、存儲廢氣無組織排放。 (3)噪聲:通過隔聲、減振等措施降低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廢:均分類收集,分類處置。 |
/ |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