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涉及部分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土豆(馬鈴薯)
(一)抽檢基本信息。張家港市大新鎮新亨運好潤多生鮮超市(個體工商戶)經營的土豆(馬鈴薯),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該店共購進該批不合格產品48公斤,銷售48公斤,貨值151.68元,已銷售部分未能實際召回,不合格原因為進貨查驗不嚴。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5.68元、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二、鮮百合
(一)抽檢基本信息。張家港市塘橋鎮妙橋隆麥吉超市經營的鮮百合,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該超市共購進該批不合格產品8.75公斤,銷售8.75公斤,貨值346.5元,已銷售部分未能實際召回,不合格原因為供貨商問題。鑒于當事人盡到了進貨查驗義務,不合格產品無法通過進貨查驗來發現,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三、新鮮百合、紫薯(甘薯)
(一)抽檢基本信息。張家港市樂余鎮新鮮每刻生鮮店經營的新鮮百合,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營的紫薯(甘薯),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該店共購進該批不合格新鮮百合20公斤,銷售20公斤,貨值872元;購進該批不合格紫薯(甘薯)8公斤,銷售8公斤,貨值95.68元,已銷售部分均未能實際召回,不合格原因為供貨商問題。鑒于當事人系首次違法,且農藥殘留超標和重金屬超標非當事人主觀故意造成,也并未發現有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嚴重危害后果,案發后積極配合調查,如實說明案涉食用農產品來源,并能夠溯源,同時發布召回致歉公告,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四、小黃姜
(一)抽檢基本信息。張家港市金港鎮鮮品匯生鮮超市經營的小黃姜,鎘(以Cd計)和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該超市共購進該批不合格產品10公斤,銷售10公斤,貨值59.6元,已銷售部分未能實際召回,不合格原因為供貨商問題。鑒于當事人盡到了進貨查驗義務,不合格產品無法通過進貨查驗來發現,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五、鮮百合
(一)抽檢基本信息。張家港市農業示范園新世紀華聯超市經營的鮮百合,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該超市共購進該批不合格產品5公斤,銷售5公斤,貨值280元,已銷售部分未能實際召回,不合格原因為種植環節問題。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0元、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六、牛蛙
(一)抽檢基本信息。張家港市玖之鮮生鮮超市經營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該超市共購進該批不合格產品5公斤,銷售5公斤,貨值129.8元,已銷售部分未能實際召回,不合格原因為供貨商問題。鑒于當事人盡到了進貨查驗義務,不合格產品無法通過進貨查驗來發現,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七、鮮百合
(一)抽檢基本信息。張家港市金港鎮新塍惠家樂生鮮超市經營的鮮百合,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該超市共購進該批不合格產品8公斤,銷售8公斤,貨值460.8元,已銷售部分未能實際召回。鑒于當事人盡到了進貨查驗義務,不合格產品無法通過進貨查驗來發現,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八、香蕉
(一)抽檢基本信息。張家港市楊舍鎮鑫鮮誠水果賣場經營的香蕉,噻蟲胺和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經查,該店共購進該批不合格產品17公斤,銷售17公斤,貨值85元,已銷售部分未能實際召回,不合格原因為進貨查驗不嚴。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5元、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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